软件正版化意义、大事记、长效性

日期:2018-03-30    点击:72112

定义:
开源免费软件是指遵守GPL、GNU、LGPL等等的开源协议的软件,这一类软件大多数都是免费软件,且源代码公开,任何人和商业组织均可以免费进行学习或者商业使用。
正版软件,即包括外国软件,也包括国产软件。软件终端用户,特别是企业终端用户需要更换何种软件,由用户自己决定。某些外国软件企业错误地认为,终端用户原来非法安装了什么公司的产品,就一定要购买同一公司的正版产品,否则,即使安装了其他公司的软件,特别是国产软件,也不算正版化。这种认识误导部分企业,甚至执法部门,但是没有任何根据。
从国家推进企业使用开源免费软件或者正版软件的角度出发,企业只要安装开源免费软件或者购买了正版产品,并删除非法产品,无论该产品与之前非法安装的是否属于同一公司的产品,都属于正版化。 


意义:
1、 软件正版化工作是我们履行国际义务,塑造大国形象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是中国加入WTO第十年中国政府曾郑重承诺履行WTO一系列规则。
2、 软件正版化工作是我们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创新性国家的需要
3、 事关国家和企业信息安全,事关企业的诚信和规范管理。 证监会2006年明确提出如果连软件正版化都做不到的公司是不允许上市的。如果上市以后发现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是要被信息披露的对上市公司的形象和经营业绩都会带来严重影响。
4、 对促进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增强国内软件企业的竞争力?能避免外国软件企业形成垄断和降低软件成本。


大事记:
2000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软件产品。
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对国务院系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02年5月完成了国务院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
200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对省、市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部署,2004年12月、2005年12月分别完成了省、市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2006年4月,国家版权局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部署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2011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2011年5月,135家中央国家机关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2012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牵头、15个部委组成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12年6月,31个省(区、市)省级政府机关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2013年3月,全国59.11%的地市级、32.28%的县级政府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2] 
长效机制: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许多中央企业为加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组织领导工作,成立“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为攻克工作难点,抓实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统一招标,建立软件集中采购机制。针对企业购买正版软件面临的资金压力,以及企业对软件发展信息了解不完整,采购谈判费时费力,难以做出科学采购决策情况。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推行了软件产品集中采购制度,搭建了企业与软件厂商沟通互动平台,实现软件产品产销有效对接。很多地方在企业软件正版化的推进中,也搭建了集中采购的平台,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
三是检查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了对企业的引导和监督,建立考核体系,定期检查与评估,确保企业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一方面对企业内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评估,对注重自主创新、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予以表彰;另一方面,加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
四是加强管理,建立软件资产管理机制。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不流失、不浪费、不缺位,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已经成为现阶段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2010年,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部分企业启动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对参与试点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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